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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rican Assembly副会长卡拉格尼斯:盗版是微软们的盈利模式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机构American Assembly副会长乔•卡拉格尼斯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机构American Assembly副会长乔•卡拉格尼斯

6月12日,中国公民李翔因销售盗版软件在美国被判入狱12年,加上此前几家影视分享网站的关闭以及不断传出的在线音乐收费传言,盗版问题又一次成为社会热点。

近日,以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机构American Assembly副会长乔•卡拉格尼斯(Joe Karaganis)为负责热人的团队发表了《新兴经济体的媒体盗版》。该团队在对南非、俄罗斯、巴西等六个发展中国家进行深入调查之后就新兴经济体的盗版问题作出了一些不同于主流观点的结论,例如“抑制盗版只能靠降价,而不能靠执法严打”。

在卡拉格尼访华期间,我围绕软件和在线音乐盗版问题对他进行了专访。

你为什么关注盗版问题?
卡拉格尼斯:我不是一个律师,但十年前我参与了一些该领域的对话,当时这方面的对话几乎都是企业和律师在参与。我认为这是个很重要的问题,但我希望引入一些其他领域的思考,例如社会学、人类学、经济学。我不是那么关注法律层面的问题,因为站在法律角度,问题很简单,盗版是错误的;如果你从社会、文化的层面来看这个问题,那就更加复杂。

你自己用的软件全都是正版的吗?
卡拉格尼斯:是的。我在学校里工作,所有的软件都由学校提供的,因此都是正版的,我并不需要另外为其付费。微软等软件公司通过提供大客户许可证解决累问题。这是他们的商业模式。他们不关心个人用户做什么,他们主要和机构沟通,微软80%的利润来自于机构许可。

前不久一个中国人因为销售盗版软件被美国法院判刑12年,你认为这样的处罚是否合理?
卡拉格尼斯:我对这个案子略有一点了解。对于商业层面的盗版,我支持加强执法。这个人盗版的软件价值1亿美元,这是个很大的数字,很明显这是商业层面的盗版,应该被起诉。

但在报告中,你们认为加强执法并不能减少盗版。
卡拉格尼斯:我们认为加强执法能减少作为商业行为的盗版,但不能减少用户(使用)盗版。在美国有这样一些案例,是音乐版权方在起诉用户,有两个案子已走完了法律流程并宣判。这两个案子里,用户只是分享了几十首歌,很小的量,但他们被判数十万美元的高额罚款。版权方相信这些极端的案例能够阻止其他人使用盗版,起到教育作用。但我们的调查显示,实际上这些案子对文件分享没有产生什么实际影响。

那立法者该做些什么?
卡拉格尼斯:在美国,现在有一些版权法方面的改革行动。我觉得一方面版权的年限要缩短,当前的法律规定个人版权的保护期版权作者死后70年,那意味着版权通常持续了超过100年,这太长了。另一方面处罚的方式也要修改,下载几十首歌就处以数十万美元的罚款,这不合理。

除了个人的盗版行为,很多软件厂商也抱怨企业盗版,微软在中国通过起诉使用盗版的机构获取了不少收入,你怎么看这个现象?
卡拉格尼斯:是的,软件厂商开始起诉大公司、政府、学校、甚至媒体机构,他们能从中挣很多钱。这是很有效的执法手段。其实大多数的盗版情况都是对于软件超出限制的使用,比如一个公司买了一个许可证,然后在三台电脑上使用。其实版权方可以轻松地用技术手段改变这个状况,比如说只允许一份软件只允许安装一次,但他们没有那样做做,因为盗版是他们的一种盈利模式,那样做会减少他们的收入。

其实一些大的软件公司过去几年已经在降低软件的售价了,但为什么没能有效抑制盗版?
卡拉格尼斯:因为微软们通过垄断获益。其实他们可以降低价格,微软可以把Windows和Office降到1美元,那么每个人都可以买得起,但他们对此没兴趣。事实上盗版做的就是这样的事情(让每个人都买得起)。这背后有商业上的考虑,因为现在软件厂商有很有效的商业模式——通过向机构出售软件许可证。他们认为降价会影响他们的收入,因为那会让人们觉得软件应该更便宜。

对于软件厂商来说,真正的价格压力不是来自盗版,而是来自智能手机应用。突然一些很强大的软件卖到了1美元或2美元,而不是500美元,这将会改变人们的观念,让人们觉得软件应该卖的更便宜。这是个巨大的转变。

那么软件厂商能通过降价抑制盗版吗?
卡拉格尼斯:如果微软愿意卖10美元,并且做很强的版权保护,他们明天就可以做。然后可能所有人都会用合法的版本,但其中一些人用的是Linux。这就是问题。

报告中指出抑制盗版的有效办法是竞争,那么为什么在很多地区缺乏竞争?
卡拉格尼斯:软件竞争受到丛林法则的影响。有时候一个软件用的人越多,就越有价值,其他软件就越难与之竞争,因为强势的软件已成为了标准。因此要想和强势的软件竞争只能通过一些其他的创新。比如Google就是通过一种完全不同的方式提供服务来同微软的Office竞争。在游戏软件领域,替代性软件更多,竞争会更激烈;但在生产力软件方面,很难改变这一情况。

在中国,有人指责微软放任盗版,让其与国产软件竞争,进而占领市场,您是否认同这个说法?
卡拉格尼斯:是的,对于一些软件厂商来说,盗版是他们的商业模式的一部分,他们通过盗版渠道让用户接触到软件。受影响最严重的是开源软件,Linux、OpenOffice等等,盗版能和开源竞争,这就是为什么微软要放任盗版;如果微软采取更强硬的反盗版措施,Linux的市场份额可能会更高。Adobe并没有什么真正的开源竞争对手,但我认为未来几年这样的对手会出现。

近几年很多软件厂商都在转型SaaS,你认为这种按需付费的模式能否抑制盗版?
卡拉格尼斯:只要服务是便宜、方便、覆盖面广的,他们可以消灭盗版。但软件厂商并不一定愿意这样做,因为有的人会转向开源。微软最重视的是那些大企业,他们不想让那些大企业转向开源软件。

(本文刊登在《电脑报》2013年26期,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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